恭賀:當事人向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【提出申訴】後,大獲全勝!
恭賀:
經本所李仁豪律師/建築師之協助,當事人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不服招標機關駁回其異議,仍維持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相關規定對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停權之決定,而向《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提出申訴後,獲判:【原異議處理結果撤銷】!
亦即,《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認定:招標機關擬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相關規定,將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停權之決定,尚有未洽;且招標機關駁回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異議而維持上開決定之處理結果,亦有未洽,應予撤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