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仁豪律師/建築師,曾為法院工程爭議案「鑑定人」,並為交大建築研究所「兼任助理教授」及成大建築系「兼任助理教授級兼任專家」,是本所專精於提供建築、營造、工程、不動產、政府採購等相關爭議及履約管理之法律服務。
2017-11-23

恭賀:當事人向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【提出申訴】後,大獲全勝!

恭賀:
 
經本所李仁豪律師/建築師之協助,當事人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不服招標機關駁回其異議,仍維持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相關規定對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停權之決定,而向《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提出申訴後,獲判:【原異議處理結果撤銷】!

亦即,《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認定:招標機關擬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相關規定,將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停權之決定,尚有未洽;且招標機關駁回○○○建築師事務所異議而維持上開決定之處理結果,亦有未洽,應予撤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