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仁豪律師/建築師,曾為法院工程爭議案「鑑定人」,並為交大建築研究所「兼任助理教授」及成大建築系「兼任助理教授級兼任專家」,是本所專精於提供建築、營造、工程、不動產、政府採購等相關爭議及履約管理之法律服務。
2016-06-23

恭賀:當事人向《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提出「履約爭議調解」後,與機關成立調解!

恭賀:
 
當事人三家共同投標廠商向《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提出「履約爭議調解」後,與招標機關,成立調解!
 
後記:
 
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設置之目的,應在協助機關與廠商及時而有效地化解各種履約爭議,並避免訴訟之曠日廢時。惟,諸多機關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之運作方式及結果,明顯與此背離,令人遺憾。
 
本人肯認《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》於本案之處理方式及結果,難能可貴,堪為表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