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仁豪律師/建築師,曾為法院工程爭議案「鑑定人」,並為交大建築研究所「兼任助理教授」及成大建築系「助理教授級兼任專家」,是本所專精於提供建築、營造、工程、不動產、政府採購等相關爭議及履約管理之法律服務。
2016-01-05

恭賀:博多公司遭三立新聞台報導其離職員工爆料之單方資訊後,獲三立電視台給予平衡報導!

恭賀:
 
當事人博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日前遭三立新聞台,報導其離職員工爆料之單方資訊,經本所協助後,終獲三立電視台給予平衡報導,降低其商譽損失。
 
博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面膜廣受歡迎,從研發到生產製造,全由公司自行處理,每個步驟都相當講究,靠真材實料,讓MIT站上國際舞台。
 
後記:
 
新聞媒體固享有其新聞自由,惟對其報導內容亦有查證及更正義務,此有相關法令可稽。
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:「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,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,得於播送之日起,20日內要求更正;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於接到要求後20日內,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廣告中加以更正。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認為節目或廣告無誤時,應附具理由書面答覆請求人。」
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1條規定:「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、團體,致損害其權益時,被評論者,如要求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,不得拒絕。」
 
 
三立新聞台相關連結網址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TMFlFhTd1o